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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如何申请开具因私出境证明?

发布时间:2014-01-15浏览次数:18

A:

目前人事处仅受理自费出境旅游和探亲等原因提出的因私出境申请,开会和访学等因公出境申请由国际交流处受理。因私出境如需在职、收入和准假证明以及学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,请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填写《教职工因私出国(境)申请表》,并签报人事处。事业编制人员由人事处直接开具在职、收入和准假证明以及学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,人事代理人员凭人事处开具的介绍信到雇员公司出具证明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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